在离婚案件里,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可是大家很关注的事儿。要是女方不能生育,这确实会在抚养权判定时被考虑,但它不是决定孩子归谁的唯一因素。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要是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会让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要是母亲有严重疾病,没办法好好照顾孩子,或者有条件养孩子却不管不顾,那抚养权可能就不会给母亲了。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不能生育这个情况,会让法院在判决时多考虑女方。可法院不会只看这一点,还得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比如经济收入怎么样,有没有地方住;双方是不是真心想养孩子;孩子的生活环境会不会改变;父母的品德好不好等。通过这些方面来判断,孩子跟谁生活能成长得更好。
要是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他们有了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很重视孩子的意愿。孩子想跟爸爸还是妈妈生活,这对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很关键。
所以说,女方不能生育能让女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有点优势,但最终孩子归谁,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定。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争取抚养权时,不管哪一方都要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这样才能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