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破产重组后,债务承担主体的确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要是采用债务转移的方式,也就是和债权人协商后,把部分或全部债务转给其他主体,像战略投资者或者关联方,那接受转移的主体就得承担这部分债务。
如果实施债转股,债权人把对上市公司的债权转成公司股权,债权人就成了股东,原来的债务也就没了,上市公司不用再承担这部分债务。
上市公司在重组时进行资产整合,剥离不良资产,留下优质资产,它还是要以现有的资产为限度来承担债务。要是现有资产不够偿还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结束后,没还完的债务就依法免除。
要是重整计划对债务偿还另有安排,并且经过债权人会议通过,还得到法院裁定批准,各个主体就得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方案来承担相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