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没缴清的注册资金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如果企业的股东还没完全缴清注册时承诺的出资,那负责处理破产事宜的管理人,就得让股东把没交的部分交齐,而且不管原本规定的出资时间到没到。
在企业正常运营的时候,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来缴清出资就行。不过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就得提前把钱交了。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让企业有足够的财产去还债务。
管理人会去追缴股东没交的出资,把收到的钱算进破产财产里。这些财产会先用来支付处理破产的费用、和破产程序相关的共同债务,还有给员工发工资、交社保以及支付法定的补偿金等。之后剩下的钱,才会按比例分给其他普通的债权人。
要是有股东耍赖,就是不肯交没付的出资,那管理人可以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这个股东,强制他履行出资的义务。所以说,企业破产时,股东得赶紧把没交的注册资金补上,这对维护债权人利益和市场秩序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