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缘无故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怎么算呢?它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定。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有员工在单位干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块,企业没有合理理由就把这人辞退了,那企业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3.5×5000×2 = 35000元。
要是劳动者碰到企业无理由辞退这种事,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协商没结果,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个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