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外地能否办理这两种离婚手续,情况不同。
先说协议离婚。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得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一般不能在外地婚姻登记机关办协议离婚。但现在有些地区有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要是双方经常居住地在这些试点地区,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就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再看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想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满足相应条件,能在外地通过诉讼办理离婚手续。
要是想在外地办离婚,协议离婚得先确认当地是否是“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诉讼离婚则要确定符合管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