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签协议放弃经济补偿金,这协议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劳动者和单位签的放弃经济补偿金协议是双方真心想签的,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也没乘人之危,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一般就是有效的。好比劳动者清楚自己能拿补偿,却因为个人职业规划等原因,自愿不要这补偿,这时签的协议就受法律保护。
可要是单位仗着自身优势,或者劳动者没经验,导致协议里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平,劳动者就能请求撤销协议。像单位用不办离职手续威胁劳动者签协议,或者劳动者不懂法律规定就签了,这样的协议很可能无效。
要是劳动者觉得签协议时出了问题,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大家签这类协议时,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权益,谨慎做决定。要是不确定,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