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退回,补偿问题要分不同情况。
如果派遣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严重失职,用人单位按协议和法律规定将其退回,用工单位无需补偿,派遣单位不仅不用给经济补偿,还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因客观情况大变等非派遣工过错被退回,派遣单位重新派遣且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但派遣工不同意,派遣单位可不支付补偿;若重新派遣降低了条件,派遣工不同意导致合同解除,派遣单位就得支付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派遣工,派遣单位要按合同付工资。若派遣单位因此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遇到补偿问题,派遣工可先和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