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一年多的工资,还是有可能讨回来的,不过得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但要是这一年多里出现了法定的时效中断或者中止情况,那依然能申请仲裁来维权。
先说说时效中断。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要是你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像向单位讨要欠薪;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比如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会让时效中断。一旦中断,仲裁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举个例子,过去一年多里你只要向单位讨过工资、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时效就会重新起算。
再讲讲时效中止。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让你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就会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没了,仲裁时效接着计算。
要是没有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儿,单位还拿超过仲裁时效来抗辩,那你去仲裁就可能输。不过,就算超过了仲裁时效,你还是能跟单位协商解决,也能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还是有权力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