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而离职,是有权利争取一些补偿的,这主要是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两方面。
先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算这个双倍工资的基数,就是劳动者该拿到的工资,像计时或者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能拿到手的钱都算。计算的时间段,是从开始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到满一年的前一天,不过最多也就算11个月。
再看经济补偿。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比如没给劳动者交社保,让劳动者不得不离职,那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拿到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几年,就给几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超过半年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不到半年,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要是想争取这些权益,得先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证之类的东西。然后可以和单位好好商量,也能找相关部门调解,还能去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通过合法的办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