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想通过打官司“离婚”,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男女双方早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满足了结婚的实质条件,比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等,这种情况就会被当成事实婚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人过不下去了,就可以到法院去打离婚官司。走正常的离婚诉讼流程就行,法院会依照法律,对要不要准许离婚,还有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这些事儿作出判决。就好比两口子过日子,发现实在过不下去了,就通过法律途径把这些关系理清楚。
但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办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从法律上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只能算同居。这时候,想通过法院起诉来“离婚”是不行的。不过要是俩人在同居期间,因为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纠纷,那是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的,法院会受理并且依法作出裁判。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如果想组建家庭,最好还是先去领结婚证,把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确定下来,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