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职工可享多项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主动解约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单位未参保,这些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要求按法定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等。
要是协商不成,职工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