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产权的安置房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买卖双方是真心想达成这笔交易,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一方欺骗、强迫另一方的情况,也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那合同就是有效的。
虽说安置房暂时没有产权,但这并不一定会让合同无效。不过,购买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是有风险的。因为房子没有产权,就没办法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买方也就不能及时得到物权方面的保障。要是签了合同之后房价涨了,卖方可能会反悔,以合同没法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时,虽然买方能依据有效的合同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但可能会面临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另外,有些地方对安置房上市交易有时间限制等政策规定。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所以,缺乏产权的安置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买方可得谨慎,要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