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解除合同,赔偿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处理。
要是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在重整期间因为经营需要,合法地解除了劳动合同,那就得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看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了多久。工作每满一年,企业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企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如果企业是违法解除合同,那就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处于破产重组期,它的财产要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来清偿。员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还有应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是可以优先得到清偿的。所以,就算企业应该支付赔偿,员工最终能不能全额拿到手,还得看企业的破产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