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要是和发包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没约定工程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处理方式。
要是当事人对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或方法有约定,就按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要是没约定,可参照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法院会支持。就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过工程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也能参照合同的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也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还是不合格,实际施工人就不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实际施工人得留意收集施工相关证据,像施工记录、材料采购单、验收报告等,以此证明实际施工行为和投入,为索要工程款提供有力支持。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