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员工就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要是单位想和“三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得双方商量着来。
要是协商不成,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那是要担法律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和“三期”女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要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和“三期”女职工的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赔偿金。
双方在协商赔偿的时候,要公平合理,多考虑女职工“三期”的特殊情况,还有她们可能遭受的损失。要是遇到这类复杂问题,拿不准处理方法,也可以找专业人士精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