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自行摔伤,单位一般不用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时,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这里明确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和“特定交通事故伤害”,自行摔伤不算交通事故,也没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不过,要是单位没给员工交工伤保险,使员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有损失,员工能要求单位赔偿。另外,若单位有过错,像提供的通勤交通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员工摔伤,单位要按过错程度担责。但要是员工自行摔伤,单位也没过错,单位通常就不用担责了。
要是员工遇到上班路上自行摔伤的情况,先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认为单位有过错或没交工伤保险,可和单位沟通赔偿事宜。沟通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