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肇事逃逸的情况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
从主观上来说,肇事人得是故意逃避法律责任。要是有人因为事发突然吓得慌了神,暂时离开了现场,但之后又回来配合解决问题,通常就不能算逃逸。
从实际行为来看,肇事逃逸指的是出了交通事故后,为了躲开法律的惩罚而跑掉。这里的跑掉不只是当场就溜走,还包括把伤者送到医院后跑掉、在等交警来处理的时候跑掉,或者之后躲起来不见人、不想承担责任等情况。
有些情况经常会被认定为逃逸。像明明知道出了事故,直接开车或者弃车就跑;当事人觉得自己没责任,直接开车走了;有酒驾、没驾照开车的嫌疑,报了案却不等着处理,弃车离开后又回来;把伤者送到医院,既不报案还无故离开。
但要是有证据能证明肇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才离开现场,那就不算逃逸。另外,要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遇到不可抗力,没办法及时留在现场配合处理,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直接就说人家是逃逸。对肇事逃逸的判定,要把主观和客观因素结合起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