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职工朋友要注意啦,在年休假权益方面,咱们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要是单位因为工作实在需要,没办法安排咱们休年假,这时候得经过咱们本人同意才行。要是真出现这种应休却没休年假的情况,单位可不能不管。对于咱们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得按照咱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过这里面包含了咱们正常工作期间本来就能拿到的工资收入。
那这个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怎么算呢?是用咱们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在单位支付咱们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把加班工资去掉后的月平均工资。要是在这个单位工作还不满12个月,那就按实际工作的月份来算月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有个职工月工资6000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样算下来日工资大概就是276元。如果这职工有5天年假没休,那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算下来是276×300%×5 = 4140元。因为正常工作工资已经发了,所以单位实际上还得再给咱约276×200%×5 = 2760元。
咱们职工可得多留意自己的年休假权益。要是碰到单位不安排休假又不给足额报酬的情况,要及时和单位沟通。要是沟通解决不了问题,也可以咨询相关劳动部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