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不是人为造成的,该由谁担责,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房子还在质保期,因为房屋质量不行导致漏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发商得负责维修和赔偿。简单来说,开发商卖房子,就得保证房子在一定时间内质量没问题,就像卖个商品得保证能用一样,所以漏水就得他们管。
过了质保期,要是公共设施,像楼顶防水层或者排水管道出问题,这时候可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由物业公司组织维修。要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好才漏的水,那他们也要担责。比如说,排水管道堵了,物业公司一直没疏通,导致水漏到楼下,这责任就跑不了。
要是漏水是楼上住户家里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老化等自然原因造成的,楼上住户就得负责维修。因为他们是这部分的主人,有义务维护好自己家里的东西,不能让漏水影响到楼下住户的权益。如果给楼下造成了损失,楼上住户还得赔偿。
要是弄不清谁该负责或者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受损的住户可以先和相关方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还能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责任到底在谁,让法律来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