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时,工人工资是能优先得到偿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会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还清,之后再按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其中,第一顺序就是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还有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给职工的补偿金。
这一规定其实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企业破产时,工人往往处于弱势,工资是他们维持生活的基础。把工资等权益放在优先清偿的位置,能保障工人和其家人的基本生活,对社会稳定也有好处。
因此,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工人不用太担心工资拿不到。工人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管理人会调查核实申报情况,确认没问题后,就会把这笔债权列入第一清偿顺序。要是工人对工资债权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