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要是收到了中介给的部分意向金,一定要记得签订合同,这可不是小事。
先从法律原理来讲,意向金其实不是法律里严格规定的概念,在房产交易里,它就是买方表达想买房子的一笔钱。要是不签合同,像意向金到底是啥性质、能用来干啥、啥时候能退这些关键问题,都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以后很容易闹矛盾。比如说,买方突然不想买了,中介和卖方对于意向金退不退、退多少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从保障权益方面看,签合同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对卖方来说,签了合同就能明确和中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知道啥时候和买方正式签购房合同,意向金怎么变成定金。这样就能防止中介或者买方随便改变交易条件,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对买方而言,合同能让卖方不能轻易违约,不会出现卖方把房子又卖给别人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里合同编的规定,签合同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者其他形式。但口头约定在出问题的时候很难证明。房产交易金额大,手续又复杂,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签书面合同。在合同里把意向金的性质、金额、退还情况、变成定金的条件,还有房屋交易的主要条款都写清楚。这样以后就算有啥问题,也能按照合同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