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合伙协议里会约定不负责工伤问题,但这种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就算有这样的约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受了工伤,依然能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咱们先说说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跟个人合伙和侵权责任有关的规定,如果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受了伤,其他合伙人得给予救济。要是工伤是其他合伙人的过错导致的,那有过错的合伙人就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要赔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要是工伤是合伙人自身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受伤的合伙人有两个选择。一方面,他可以要求侵权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他也能依据合伙关系,要求其他合伙人给予适当补偿。其他合伙人给了补偿之后,还能在第三人该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要是这些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受伤的合伙人也不用慌。他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存在合伙关系、自己是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受伤等事实的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这种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