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医疗协议后,也不是绝对不能再获得赔偿,这得看协议内容和实际情况。
要是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且协议里明确说了放弃后续赔偿请求权,那一般就不能再要求赔偿了。举个例子,协议中写着患者拿了一定补偿后,不再就这次医疗事件找医疗机构索赔,这种情况下患者就得遵守约定。
不过,有几种情况还是能再获赔偿的。一种是协议有问题,比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又或者乘人之危,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了协议。像医院签协议时隐瞒了关键医疗差错,患者签完协议才发现自己的损害比协议补偿严重得多,这时患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然后再依法索赔。
另一种情况是协议签完后出现了新状况,原来协议里的补偿不够弥补患者后续的损失。比如说签协议时没料到患者后来会出现严重并发症,那患者就可以就新增的损失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