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业活动时,不少人会用传真签合同,这是有法律效力的吗?答案是肯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订立方式有书面、口头等。像合同书、信件、电报这些能把内容清晰展现出来的都属于书面形式,传真也位列其中。还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呈现内容、可随时查阅的数据电文,同样视作书面形式。所以,只要传真合同满足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合同生效要满足几个条件:签合同的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合同时意思表示得真实,而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不过,用传真签合同有风险。因为传真件容易被伪造和篡改,想证明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比较难。一旦出现纠纷,当事人要负责证明传真合同是真的,对方确实发了这份传真,以及合同里写了什么内容。
为降低风险,可以这么做:在传真合同里写明传真号码和双方身份信息。对于重要合同,在传真后再补签正式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