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破产时,会不会拍卖合伙人的房产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伙企业欠债了,得先用它自己的全部财产去还。要是企业的财产足够还清债务,那通常就不会动合伙人个人的房产。
但要是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够还到期债务,普通合伙人就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企业的债,这其中可能就有合伙人的房产。不过,法院也会考虑保障合伙人及其家属必要的居住需求。要是这房子是合伙人一家唯一的住房,法院执行起来会很谨慎;要是合伙人还有其他多余的房子,那房子被拍卖拿去偿债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有限合伙人的情况则不同,他们只需要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所以一般来说,合伙企业破产时,不会去拍卖有限合伙人超出出资额对应的个人房产,偿债范围仅限于他们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