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议中,劳动者有可能被列为第三人。根据行政复议法,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法人或组织,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
在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里,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结论去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会直接影响劳动者权益。这时,因为劳动者和该行政复议行为有利害关系,复议机关能主动通知劳动者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劳动者也能自己申请成为第三人。
成为第三人对劳动者意义重大。他们可以在复议程序里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而且,第三人在复议时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能对相关证据和事实发表看法。这有助于复议机关更全面、准确了解案件情况,保证复议结果既公正又合法。所以,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要重视自己成为第三人的权利,积极参与复议,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