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是否补钱,要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合同对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若没约定,按这些原则处理:
其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买受人要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并补差价。
其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又分两种情况:当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当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出卖人要双倍返还买受人。
总之,房屋误差在允许范围,一般按约定价格补钱;误差超出一定比例,补钱规则不同。遇到这类情况,大家要仔细看合同,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