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有些夫妻长期不联系还分居,但这种情况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像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并且调解也没用,法院才会判离。
这里面有两个要点得注意。第一点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要是因为工作、学习这些客观原因分开住,不是因为感情出问题,那就算分开再久,也不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比如说一方被单位派到外地工作好几年,夫妻被迫分居,这就不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第二点是“满二年”,得连续不间断地分居满两年才行。
要是去法院打官司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开的,而且已经满两年了。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还能找证人来证明。要是能把这些事实都清楚地证明了,法院调解也没用,一般就会判离婚。但要是证据不够,法院就可能觉得夫妻感情还没破裂,不会判决离婚。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有离婚的打算,平时就要多留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及时签订分居协议,保存好租房合同等,这样在需要的时候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