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孩子出生到满一周岁这段时间就是女职工的哺乳期。
2、在哺乳期,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要哺乳孩子,就给她降工资、辞退她或者解除和她的劳动、聘用合同。要是女职工的孩子还不满1周岁,单位不能让她加班,也不能安排她上夜班。而且,单位得在工作日给哺乳期的女职工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女职工生的是多胞胎,每多一个孩子,每天就多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3、要是单位违反了哺乳期保护的规定,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以去投诉、举报、申诉,也能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4、判断是不是哺乳期,主要看孩子的出生时间和年龄,从孩子出生到满1周岁,就是哺乳期。女职工可以按照这些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在哺乳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