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不少人可能遇到过受欺诈订立合同的情况,要知道这类合同一般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有人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了合同,受欺诈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撤销这个合同。
不过这里有重要的时间限制。如果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被欺诈这件事开始,一年内没有去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没了,合同会继续有效。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受欺诈方知道能撤销合同后,明确说不撤销或者用行动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失,合同的效力也不受影响。
但也有特殊情形,当合同里有欺诈情况,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又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这样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举个例子,有人用欺诈手段和他人签合同,结果严重损害到了国家利益,这种合同肯定会被判定无效。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发现自己受欺诈签了合同,得尽快收集好被欺诈的证据,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果断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涉及到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况,更不能姑息,及时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