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公司要求再次做劳动能力鉴定,会不会有误工费要分情况。
法律上没有“误工费”的说法,与之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工伤治疗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职工工资福利不变,单位要按月支付。
要是再次鉴定时,职工还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就得按正常出勤给职工发工资,这就相当于有了类似“误工费”的补偿。
可要是再次鉴定时,停工留薪期已经结束,职工也正常上班了,通常就没有“误工费”补偿了。不过鉴定产生的必要交通、食宿费,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
要提醒大家,不同地方在具体操作和规定上可能不一样。职工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和公司沟通。要是双方在工资支付等问题上有分歧,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