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一般不会直接构成职务侵占罪。代持股权是这么回事,实际出资人会和别人约定,让对方用自己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这种股权处置方式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那职务侵占罪又是什么呢?根据《刑法》,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职务侵占罪。要构成这个罪,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得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然后是非法占有了本单位的财物;最后数额要达到较大的标准。
要是代持人利用自己在公司担任职务的便利,把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占为自己所有,那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了。举个例子,代持人刚好负责管理公司财务,他把代持股权对应的公司资金偷偷转到自己账户,数额还达到了规定标准,这就涉嫌职务侵占罪。
不过,如果只是正常的代持股权,代持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去非法侵占公司财物,就算代持过程中有点纠纷,也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所以,判断代持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重点就是看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