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的保密协议有效期,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商量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想签保密协议的双方,能自己决定协议里写什么。所以离职后这份协议的有效期,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谈。
要是保密协议和商业秘密有关,那就得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办。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只要这个秘密没公开,还有商业价值,并且权利人也采取了保密措施,那保密的义务就一直都在,没有固定的期限。也就是说,只要这个秘密一直没公开,有价值,就得一直保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保密协议里面有竞业限制的条款,那这个条款的期限是有法律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在这两年里,员工要遵守相关约定,不能去和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地方工作。与此同时,单位得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里要注意,别以为签了没期限的竞业限制条款也是有效的,超过两年的部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