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遭遇工伤后,工伤鉴定期间通常是算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所谓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这段时间里,工资和福利跟原来一样不会变。
停工留薪期一般从职工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开始算,一直到伤情基本稳定,或者治疗结束为止。而工伤鉴定一般是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之后才做,这时候职工其实还处在治疗和恢复的阶段,正好符合停工留薪期的特点。
不过,停工留薪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要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那原来的待遇就会停发,开始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停工留薪期过了还需要继续治疗,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要是生活没办法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有人护理,这个护理责任是由所在单位来承担的。
给职工的建议是,要清楚自己停工留薪期的权益,及时了解鉴定和待遇的流程。单位也得注意按规定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