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与对方产生劳动纠纷后,往往会选择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可要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就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不过这起诉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和起诉的时间有很大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要是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满意,就得在拿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15天之内到人民法院去起诉。这15天包含周末和法定假日等自然日,从收到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算。要是到第15天正好赶上法定休假日,那就以这个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作为最后期限。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有些劳动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这种情况下,只有劳动者能在规定的15天内去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一般不能直接起诉,不过要是出现了特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3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起诉或者申请撤销,那么这个仲裁裁决就正式生效了,双方都得按照裁决的要求去做。要是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大家一定要留意时间,避免错过维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