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违约方一般要支付违约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得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合约定,就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得按约定支付。像合同约定违约方按房屋总价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若卖房者拒绝过户,或者买房者不按约定支付房款,违约方就要按此比例支付违约金。
若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受损方也能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其中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认为过低,也可请求增加。
所以,在房屋买卖里,一旦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通常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大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明确违约金条款,遇到违约情况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