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不一定要一开始就把所有证据交上去。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谁提出主张谁就得拿出证据。通常,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时候,得附上能初步证明自己说法的证据。像用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工资条证明工资多少,这样能让仲裁机构了解案子大概情况,找出争议点。
2、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能在规定的举证时间内补充证据。要是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在举证期内提供证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时间,获批后就能多些时间准备。还有,如果有些证据是用人单位保管的,那用人单位就得拿出来;要是不拿,就得承担不利后果。
3、得注意,要是过了时间才提供证据,仲裁委员会可能不收。所以,当事人最好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提交证据。要是实在没办法一下子拿出全部证据,要赶快和仲裁委员会沟通,申请延长举证时间,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