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名义人和实际使用人的责任划分得看具体情况。从合同相对性来说,贷款合同是名义人签的,名义人就是合同主体。金融机构会让名义人还钱,如果名义人没按约定还款,金融机构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名义人还钱。而且名义人逾期还款的话,还会影响他的个人征信。
要是名义人能证明实际使用人确实借了这笔钱,那名义人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讨。名义人和实际使用人之间要是有委托或者借款关系,有书面协议的话,就按协议来处理。要是没有协议,名义人就得拿出其他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来证明钱是实际使用人用的。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判断双方责任,如果证据充足,名义人的追偿请求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实际使用人用名义人的名义进行贷款欺诈,那实际使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是名义人不知情,也没参与欺诈,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名义人得赶紧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所以,贷款名义人对待贷款这事可得谨慎,别轻易帮别人贷款。要是已经出现名义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样的情况,就得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