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迟到员工是否要赔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把一定次数或者比较严重的迟到情况,规定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而且这个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还向员工公示过。一旦员工频繁迟到,达到了规章制度里规定的严重程度,这时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就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这就好比游戏有规则,你违反了规则,就得接受相应的结果。
然而,如果单位没有这样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制定时没走合法的民主程序,也没向员工公示。即使员工有迟到的情况,单位辞退员工可能会被认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单位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另外,要是员工只是偶尔迟到,情节很轻微,没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地步,单位这时辞退员工也可能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给用人单位提个建议,要制定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且按法定程序来,保证向员工公示。员工也得遵守单位的合理规定,尽量别迟到。这样双方都依法行事,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