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不想继续工作,该怎么办?有多种解决办法。
工伤职工有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单位不能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工资福利和原来一样。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职工可以和单位商量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六级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能拿到两笔钱,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用来支付后续的工伤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补偿职工因工伤就业困难的损失。
如果职工想保留劳动关系但不工作,单位会按月发伤残津贴,金额是本人工资的 60%,单位还要按规定给职工交社保。要是伤残津贴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单位得把差额补上。
职工要和单位好好谈赔偿的事,要是谈不拢,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在处理这些事时,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