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但员工继续上班,这时就形成了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要是员工工作没几天就自己主动离职,一般是拿不到赔偿的。然而,要是用人单位有一些法定的过错,像是没按时给足工资、没给员工交社保等情况,员工就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了。
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得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当用人单位提出终止这种劳动关系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工作才几天,不满六个月,单位就得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员工和单位在赔偿的事儿上谈不拢,员工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收集好能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证据,这样在仲裁时胜诉的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