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遇到商品房欺诈销售,购房者可以通过下面这些途径维权。
在民事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开发商用欺诈手段,让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这个合同。不过要注意时间,购房者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欺诈这件事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合同被撤销了,开发商就得把购房者已经付的购房款和产生的利息都还回来。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是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给出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等欺诈情况,购房者还能要求开发商赔偿,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
从行政角度来说,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会对开发商的欺诈销售行为展开调查,要是真有欺诈情况,会依法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像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要是开发商欺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了,那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购房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