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从派出所立案到移交检察院的时间不固定,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
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期限还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像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延长两个月。
要是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上述规定延长期限满了还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另外,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那天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但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遇到这些情况,相关人员要关注侦查进展,了解期限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