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里,当事人缺席并不会直接影响判决时间,仲裁庭要按照规定的审理期限来做出裁决。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延期,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5天。
3、要是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裁决。不管有没有人缺席,仲裁庭都得在前面说的审理期限内做出裁决。要是超过期限还没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去法院起诉。
4、在劳动仲裁缺席的情形下,通常会在受理后的45天内判决,复杂的案件能延长到60天。不过,实际的判决时间会受到具体案件情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