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里没有直接提到工伤误工费,在工伤情况中,和它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变,由单位每个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十二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治疗,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和福利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还不到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4、要是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通过劳动仲裁、打官司等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