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时不同主体拒绝出庭会有不同结果。先说原告,如果法院发了传票传唤原告,原告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来处理。要是被告提出了反诉,那法院还能进行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就是这次打官司结束了,原告要是还想再起诉,就得重新开始走程序。
2、再看被告,要是法院传票传唤被告,被告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法院也能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被告没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说的情况来审理案子然后下判决。被告这么做可能就没机会在法庭上辩论、举证、质证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很可能会面临对自己不利的判决结果。
3、在刑事诉讼里,如果被告人拒绝出庭,法院可以强制他到庭。要是被告人属于必须到庭的那种,像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或者不到庭就查不清案情的,法院传票传唤两次,他都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把他拘传。
从法律行业发展看,未来对于当事人出庭的规范可能会更加严格和细化,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和告知,避免因当事人不了解规则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