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没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里的概念,只适用于职工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情况。通常,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职工非因工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要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如果遇到非工伤医疗问题,职工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企业也应按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期,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