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赔偿金额是有上限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得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不满一年,但满了六个月,那就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还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过,这时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和年限同样受上面说的上限限制。
也就是说,辞退员工的赔偿金额不是无限制的,主要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关系,还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比如,工资特别高的员工,就算工作年限很长,赔偿也不会超过一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