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伤医疗待遇得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要是劳动者之前受过工伤并且已经得到认定,在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其工伤医疗待遇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办的。简单来说,如果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标准,那这笔钱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会有伙食补助费。要是经过医疗机构证明,还得到了经办机构同意,去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和食宿费用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要是工伤职工还在停工留薪期,劳动合同到期了,那合同会自动顺延到停工留薪期结束。在这段时间里,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单位每月照常发放。
要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会每月给生活护理费。
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续签合同意味着劳动关系还在继续,这两项一次性待遇就不会马上给。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工伤职工要多留意自己工伤认定、伤残评定等情况,及时了解自己该享受的待遇。单位也得按规定保障职工权益,不然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确保工伤职工在续签合同后,能合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