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负全责的交通工伤情况下,工资计算和赔偿要依据不同法律规定。
先说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对方全责时,伤者能主张误工费。误工费会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的证明来定,要是持续误工,可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没办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再看工伤保险方面。职工因工伤得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要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停发原来的待遇,开始按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交通工伤工资计算要把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两方面规定结合起来处理。